2018下半年成教毕业生申请湖北经济学院成教学位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
湖北经济学院成教学位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2018年6月毕业的自考生、
成教生。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2.自考毕业生,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成教毕业生,3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均达到75分。
3.学士学位外语全省统一考试合格或者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4.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或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特别说明: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办“鄂学位〔2012〕 6号”文件规定: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随意向往届毕业生补授学位。
湖北经济学院成教学位申请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张,学位外语合格编号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底登记照2张(由各联合办学单位留存,待制作学位证书时使用)及学生电子照片。
上述材料由各联合办学单位收齐后一并上报,学位授予过程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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