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580401
湖北自考法律事务专科为考生提供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与实务技能培养方案,课程涵盖宪法、民法、刑法等核心法律学科。本专业注重培养具备基本法律素养的应用型人才,考试科目设置科学合理,既包含法律基础理论课程,也涉及法律实务应用内容。本文将详细介绍湖北自考法律事务专科的考试科目安排及相关学习重点,帮助考生全面了解专业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助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点,强化“应用性、实用性、发展性”的人才培养理念,强调对学习者职业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事务(专科)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大类为公安与司法大类,专业类为法律实务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 16 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 76 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法律事务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以法律思维与手段处理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基层法律事务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法理、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对于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与解答能力;
3.具备从事基层法律工作必要的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企业法务、法律援助以及常用法律文书规范写作的基本能力;
5.掌握有关民事或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政策和流程;
6.具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团队协作能力。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专科) 专业代码:580401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
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
4 | 05679 | 宪法学 | 4 | |
5 | 05677 | 法理学 | 7 | |
6 | 00223 | 中国法制史 | 5 | |
7 | 00242 | 民法学 | 7 | |
8 | 00245 | 刑法学 | 7 | |
9 | 0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
10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
11 | 13532 | 法律职业伦理 | 3 | |
12 | 00214 |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 4 | 实践课程 |
13 | 11957 | 民事调解方法与实践(实践) | 5 | |
14 | 11572 | 数字资源检索(实践) | 5 | |
15 | 04634 | 演讲与口才 | 4 | 实践课程 |
16 | 08690 |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操作(实践) | 7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略)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略)
3.思想道德与法治(略)
4.宪法学
本课程通过对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的历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中的国家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内容的讲授,帮助学生理解中国宪法的逻辑过程、历史过程和运行过程,进而形成对中国宪法的认知。
5.法理学
本课程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相结合,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方法出发,吸收、借鉴其他法律理论中的积极因素去分析、解决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各种法律理论问题,以理论思维能力的训练为主,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具体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6.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主要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分为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宗法领主法的盛衰(夏、商、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官僚制国家制定法的诞生与巩固(秦朝),中国官僚制国家制定法的成熟与完备(两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朝),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的中国法制(清朝、中华民国)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五个阶段,内容包括以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思想、立法状况、法律制度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掌握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和重点内容,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
7.民法学
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民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民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及其内在规律性;民法在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等。
8.刑法学
本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学习和研究使自学应考者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根据《刑法》规定、运用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社会生活中刑事案件问题的能力。
9.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具体的程序规则。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令学生在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学会运用民事诉讼程序处理民事案件。
10.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具体的程序规则。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令学生在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学会运用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民事案件。
11.法律职业伦理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前景;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对法律从业者的不同要求等。课程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法律职业伦理的知识结构和相关内容,阐明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中基本的问题,使得学生了解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性。
12.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实践)
本课程主要包括文书写作理论基础;刑事文书;民事行政文书模块;其他法律文书等部分。本课程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律文书的基础理论,掌握各类诉讼法律文书及其他一些常用非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基本技能;具有法律文书写作的融会贯通能力和运用法学理论和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法律应用类岗位适应素质,为从事法律实务奠定必要的基础。
13.民事调解方法与实践(实践)
本课程本着培养职业能力和“以学为主”的职业教育理念,分调解理论基础和调解实务两大模块,使学生掌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等理论知识,掌握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实务、相邻关系纠纷调解实务等,提高学生的实操水平,具备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调解方法和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突发性和群体性纠纷的应急处置、调解信息平台的管理等技能。
14.数字资源检索(实践)
本课程旨在对学生讲授与信息检索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更加侧重信息的获取、筛选、综合利用能力的讲解,包括中外文著名的各类数据库资源的深层次信息的综合运用,通过对学生基本知识理论素养的培养、信息意识的培养以及信息能力的培养,从而提高学生的信息素质。其中,信息能力包括信息获取、加工处理、组织管理、分析评价、思维创新与交流能力等;信息意识对信息能力的培养具有直接作用;信息源、信息载体、信息获取方式的变化与发展对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5.演讲与口才(实践)
本课程旨在满足学生对不同场合、不同类型口才表达技巧的需要,进行知识传授和实践训练,为了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使学生理解和掌握不同社交场合所需要的多样化语言表达技巧,帮助学生消除当众讲话时的紧张感和恐惧感,增强交流和沟通能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加个人在法律应用场景的竞争力,以适应如今法律事务工作深入发展、人际交往日益频繁的年代。
16.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操作(实践)
本课程旨在提高学生对法律实践过程中办公自动化的认识和理解,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实际操作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办公效率和实操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应用于法律实践的各种场景中,提高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技能。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是为了实现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4学分、民事调解方法与实践(实践)5 学分、数字资源检索(实践)5 学分、演讲与口才 4 学分、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操作(实践)7 学分。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使用教材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 |
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
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思想道德与法治》,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2023 |
4 | 05679 | 宪法学 | 4 | 《宪法学》,胡锦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 |
5 | 05677 | 法理学 | 7 | 《法理学》,周旺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 |
6 | 00223 | 中国法制史 | 5 | 《中国法制史》,朱勇,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
7 | 00242 | 民法学 | 7 | 《民法学》,郭明瑞、房绍坤,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 |
8 | 00245 | 刑法学 | 7 | 《刑法学》,张明楷,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 |
9 | 0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民事诉讼法学》,潘剑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
10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刑事诉讼法学》,汪建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
11 | 13532 | 法律职业伦理 | 3 | 《法律职业伦理》(第三版),王进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 |
12 | 00214 |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 4 | 《法律文书写作》(第二版),叶秀,武汉大学出版社,2025 |
13 | 11957 | 民事调解方法与实践 | 5 | 《人民调解方法技巧与法律知识》,中国法制出版社,2025 |
14 | 11572 | 数字资源检索(实践) | 5 | 《数字信息资源的检索与利用(第三版)》,肖珑、张春红,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 |
15 | 04634 | 演讲与口才 | 4 | 《演讲与口才》,魏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20 |
16 | 08690 |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操作 | 7 | 《办公自动化实训教程》(第三版),齐元沂、张永忠,复旦大学出版社,2024 |
注:“使用教材”以当次考试公布的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为准。
湖北自考法律事务专科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培养具备基础法律实务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考试科目涵盖法律基础理论、部门法知识、法律实务技能等多个方面,助力考生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能力。如需深入了解湖北自考法律事务专科的考试科目构成及学习规划,本文提供了全面的参考内容。
1.自学考试属国民教育系列,采取免试入学政策,国家承认学历。
2.毕业学生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可以考研,出国留学,评职称等,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学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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