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我院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认可。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计划许可条件下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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