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6-30
2015年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学院提供教学服务。
3、男女比例: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联考,且考试成绩合格。
七 、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学费:每生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九、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奖励成绩优异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贷学金将按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全院受奖励及资助的学生覆盖面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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