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大学2015年做好应届生毕业资格审核通知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长江大学做好应届生毕业资格审核通知已公布,详情如下:
各学院:
为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江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5届普通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学分修读情况,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学位外语成绩,毕(结、肄)业及学位结论等。
二、审核程序
1、学院
(1)根据招生与注册处提供的2015届预计毕业生名单(长大学籍群下载),清理审核毕业生学分(除毕业论文(设计)外)、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及学位外语成绩;
(2)填报《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附件1);
(3)审核初步结论为结业或延长学制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毕业生延长学制或结业、肄业申请表》(附件2)。
附件1、附件2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
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批学生结业、延长学制或肄业申请,并将审核(批)结果传招生与注册处。
3、招生与注册处
审查毕业生学籍和学位,依据学院、教务处审核意见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并上网注册。
三、完成时间
1、学院:6月10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初审。
2、教务处:6月10-12日完成毕(结)业结论审核。
3、招生与注册处:6月14日前完成毕业生学籍审核并发放学历、学位证书,6月30日前完成学历上网工作。
四、有关说明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名单分别报招生与注册处、教务处。
2、毕业生申请延长学制截止时间为6月26日,此后不再接受申请。
3、7月1日前学院将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学历、学位证书交回招生与注册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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