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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普高信息技术课以作业量认定学分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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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普高信息技术课以作业量认定学分

  2009年湖北省实行高中课改以来,全省普通高中开设了信息技术课,但仍普遍存在着课时开不足,课程开不好、信息技术课学分认定不严格的现象。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从本月起,湖北省普高学生信息技术课学分的认定,以完成作业量为基本依据,作业当堂上网提交。

  通知称,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要求,高中学生信息技术课修习2个模块,获得4个学分。每个模块修习学时36节,完成2个模块的教学内容总学时须达72节。一个学年的有效教学时间为36周,若高中学校一学年内完成信息技术课教学内容,每周需开设2节信息技术课,若两学年内完成信息技术课教学内容,每周需要开设1节信息技术课。

  从今年9月开始,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技术课学分的认定以完成作业量为基本依据。学生作业在课堂上完成并当堂上网提交。每一模块学习过程中提交的作业量达到20次及以上、修习过程表现良好、模块考试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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