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关于做好高职高专补录工作的通知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4年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高职高专补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详情如下: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各市、州、县招生办公室: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4〕2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省高职高专补录工作于9月18——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录的高校
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未完成高职高专原计划的省内院校,经申请同意后可以进行补录。湖北省以外的高校不参加补录。
二、参加补录的考生和录取分数线
凡未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均可参加高职高专补录,已被录取的考生(包括录取不报到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补录。
高职高专补录仍执行高校所在批次线。
三、补录方式
2014年高职高专补录分两段进行,高职高专(一)(含艺术、体育、中职统考、技能高考)和高职高专(二)(含中职统考)两个批次,分开填报志愿,分开录取。考生每个批次可以填报1个院校志愿,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可以查看所填报院校的计划情况和本人排名情况,院校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查看本校补录生源情况。
四、补录工作安排
(一)高校提交不报到考生名单。各高校应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7日至19日省招办接收高校提交的不报到本、专科考生名单,接收名单截止时间为9月19日16:00时。高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院校端子系统批件提交方式,一次性提交未报到新生名单,并在备注中注明“未报到考生名单”。同时,高校将网上提交的未报到考生名单打印后经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到省招办计划批件组,传真电话:027-87659240、87659241、87659243。网上提交考生名单和顺序要与传真名单一致。
(二)省招办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省招办根据高校提交的名单,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了录取资格,电子档案状态显示为“未报到注销”。这些考生不能参与补录。
(三)确认和公布补录招生计划。9月19日前,根据在鄂高校未报到情况,对本校补录分科类(文史、理工、艺术、体育、中职统考、中职技能高考)计划数量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提出建议方案报送省招办。补录招生计划根据高校未报到情况和全省高校计划数等情况确定。
9月23日,省招办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分高校分科类补录计划。高校在外省没完成的计划调回省内参加补录必须通过教育部网上计划调整系统办理核准手续。
(四)批次和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安排。
1.9月23—25日
高职高专(一)(文理类、中职统考)、艺术和体育高职高专、中职技能高考高职高专补录。
23日(8:30—17: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24日,省招办整理数据、投档。
25日(8:30—17:00),院校下载考生信息,阅档,上载录取结果,省招办审核录取。
2.9月27—29日
高职高专(二)(文理类、中职统考)补录。
27日(8:30—17: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28日,省招办整理数据、投档。
29日(8:30—17:00),院校下载考生信息,阅档,上载录取结果,省招办审核录取。
四、做好补录工作的要求
(一)参加高职高专补录的高校要制定补录工作方案,明确补录工作的日程安排、工作程序和责任人。高校不得随意向考生做出录取承诺,不得自行组织生源先报到后录取,不得以补录的名义乱收费。
(二)高度重视未报到考生信息核对和报送工作。对未报到考生(包括本科和专科),高校要按照省招办网上录取的考生名单,逐一认真核对,落实准确,按时上报,不能少报也不能错报。统一使用网上录取系统院校端子系统批件提交方式报送未报到考生名单,要确保网上和传真件报送的名单完全一致。核对和上报工作要责任到人,谁核对上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报送的名单准确无误。因名单核对和上报中出现差错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
(三)各高校要按统一规定的补录时间安排,提前做好高职高专补录准备工作,及时上载下载信息,注意保持与省招办的联系,按时完成补录各项工作。
(四)在鄂院校高职高专新生录取名册统一在高职高专补录结束后打印发放。高校要及时到省招办录取现场凭介绍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9月30日仍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的,10月8日后到省招办领取。
(五)各市、县招办要做好补录工作的宣传和征集志愿填报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方式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公布网上填报志愿安排,安排专人负责征集志愿填报工作。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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