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招政策将向弱势地区倾斜:是对公平的更深理解
湖北高考网获悉,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
教育公平一直是社会焦点话题,决定上大学机会的高考制度尤其有分量。国家层面要求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回应了长期以来高校招生计划区域不平衡的问题,明确了高等教育向弱势地区倾斜的基本政策方向。
可以预见的是,这项高招制度改革的落地将给许多学子带来更大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圆他们的大学梦,乃至于由此改变命运。对中西部教育资源贫瘠地区,以及那些在现行计划分配下“吃亏”的人口大省来说,这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他们考大学的难度,从而改善这些区域的机会平等现状。
给予弱势区域一定的照顾,是否就促进了公平?事实上,在当前的讨论声音中,对于公平的实质有着不同的理解。例如,坚持高校招生务必“择优”的观点认为,对教学质量普遍偏低的中西部地区给予优惠,从另一方面来看就是对其他地区考生的不公,而以人口基数为依据的分配方式,似乎也不符合“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总之,任何形式的倾斜与优惠,似乎都可能对另一群体构成不公,唯有“统一”的录取标准才最公平。
然而,看似绝对公平的“唯一标准”,在现实中却未必真的公平。受社会经济发展不均的影响,地区和城乡之间的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是我国目前的基本现状。目前,高等院校,尤其是发达地区的优质高校中,偏远地区和农村学生的比例处在较低水平,该比例甚至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这意味着寒门子弟接受高等教育变得越来越难,这一现象已经引起教育界和众多学者的担忧。
应当看到的是,教育对个人发展而言是极其宝贵的资源,但教育所承担的功能还具有公益性,对其“公平”的审视应当考虑更深层的因素。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但不同人受客观条件所限,却很难在某个统一标准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争取机会,所谓绝对公平的标准,在现实条件下几乎不可能。因此,对于那些无法享受到优质基础教育的孩子而言,对那些人口大省中的考生而言,“一视同仁”恰恰有着先天偏见,咬定“一刀切”的理不放,未免囿于僵化。
为了进行“纠偏”,一些倾斜性政策的制定就显得很有必要,类似策略在世界教育史上也具有普遍性。不同国家为探索教育公平做出了大量努力,例如对少数族裔、女性、贫困家庭子弟等群体的录取优惠,都是比较常见的形式,而相关政策也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作出相应调整,其最终目的都是希望尽可能扩大教育的受惠人群,从本质上体现出最大限度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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