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2009年
高考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理工、文史类
	  1.第一批本科:理工540分,文史518分;
	  2.第二批本科(一):理工506分,文史491分;
	  3.第二批本科(二):理工495分,文史478分;
	  4.第三批本科:理工406分、文史410分;
	  5.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理工382、文史385分;
6.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理工、文史均为26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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