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网旗下频道:湖北高考网为考生提供湖北高考信息服务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湖北高考
高考首页 高校信息 高考动态 高考分数线 特殊招生 高考作文 高考报考
高考专题:
湖北高考报名须知 考试时间 考试政策 考试大纲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录取结果查询 分数线预测 招生简章 高考院校 报考答疑 高考百科
湖北高考网 > 湖北高考招生计划 > 2025年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网站地图

2025年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25-07-03

  对于湖北高考考生而言,志愿填报是人生重要转折点。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大学招生章程为你提供详实、权威的招生信息,助你做出无悔选择。学校的优势学科在业界赫赫有名,教学成果斐然。从别出心裁的课程设计,到温馨宜人的校园环境,招生章程都进行了细致说明。希望这份章程能成为你选择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大学的重要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邮编:432000。距九省通衢武汉市45公里,离武汉天河国际机场30公里。京广、汉渝铁路,京广高铁,京珠(京港澳)、汉十(福银)、武荆(沪蓉)、硚孝高速公路,107、316国道贯穿孝感市,孝汉城际列车直通武汉,交通便捷。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独立学院,本科及专科。

  四、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五、招生专业:

  本科:经济学、财务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与新媒体、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等。

  专科: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小学英语教育、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大数据技术等。

  具体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录取工作在湖北工程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接受湖北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按各省(市、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4、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对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安排。涉及高考选考科目及内容,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6、除外语类专业外(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限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安排英语授课。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对于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对于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8、对于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同等对待。

  9、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10、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市、区)统考成绩,录取时按高考投档成绩的40%和专业统考成绩的60%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另有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1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录取考生。

  八、学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九、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学校奖、助、勤、贷等资助体系健全,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新生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入学。

  十、毕业文凭及学位: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招生咨询:

  学校设有招生咨询办公室,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校或致电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015、2345025、2345035、2345919

  传真:0712——2345090

  招生咨询QQ:800120230

  微信名称:湖工新院招生

  微信号:hgxyzs

  联系人:孙老师

  网址:https://www.hbeutc.cn

  湖北高考的考生们,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大学招生章程是你了解学校的最佳窗口。透过这个窗口,你能看到学校与湖北教育的深度融合,特色专业与地方产业的紧密对接,以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别再观望,让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大学成为你未来的起点。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考试交流群 获取择校方案
考试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