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网旗下频道:湖北高考网为考生提供湖北高考信息服务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湖北高考
高考首页 高校信息 高考动态 高考分数线 特殊招生 高考作文 高考报考
高考专题:
湖北高考报名须知 考试时间 考试政策 考试大纲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录取结果查询 分数线预测 招生简章 高考院校 报考答疑 高考百科
湖北高考网 > 湖北高考招生计划 > 2025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网站地图

2025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25-07-03

  湖北高考的学子们,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学的大门已经敞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学招生章程详细介绍了学校的教学特色、超强师资阵容,以及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学校全力营造活力满满的学习氛围,激发每个学子的无限潜能。无论你热爱学术钻研,还是钟情艺术创作,认真阅读这份招生章程,或许你会惊喜发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学正是你的理想之选。

招生章程(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高考”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名称、地址和性质

  第三条学校全称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Yangtze University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学校标识码:4142013246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33号

  邮政编码:434020

  学校网址:http://wlxy.yangtzeu.edu.cn

  第四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经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由长江大学和荆州城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三章人才培养、毕业、学位

  第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8678

  第八条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wlxy.yangtzeu.edu.cn/zsw)或校园网(http://wlxy.yangtze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8827(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电子邮箱:cdwljjb 163.com。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专业集群发展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同时报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规定预留少量计划。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将预留招生计划调至生源质量好、生源充足的省(区、市)。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三条报考学校的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内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

  第十四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区、市)公布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区、市)公布计划的105%。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认可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加分),考生同分时按照省级招生部门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考生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投放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划的省(区、市),省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即可报考。录取原则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出现同分时按照省级招生部门同分排序规则执行。体育教育按高考文化成绩*50%+体育素质测试成绩*75%,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出现同分时按照省级招生部门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不予限制,但非英语专业新生入学后只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等专业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第二十条录取时,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请有关省级招生部门查究。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八章学生资助

  第二十四条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各类集体和单项奖学金)以及国内外团体、个人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学校奖、助、勤、贷、补等资助体系健全,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入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师生中挑选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八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湖北高考的拼搏精神,将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学延续。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学招生章程为湖北学子量身打造,这里有适合你的成长赛道,无论是学术研究、创新创业,还是艺术体育,学校都能满足你的需求。细读章程,开启你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学的追梦之旅。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考试交流群 获取择校方案
考试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