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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25-07-02

  湖北高考的同学们,江汉大学大学正翘首以盼优秀的你加入!江汉大学大学招生章程里,不仅有清晰的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更藏着学校的育人初心与教育情怀。学校注重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社会输送了无数精英。通过这份招生章程,感受江汉大学大学的实力与诚意,期待与你在校园里并肩追逐梦想。

招生章程(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理念,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我校招生行为,确保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简称“招生工作”)的顺畅进行,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汉大学,作为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其注册地址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官方网址为www.jhun.edu.cn,本科招生网为bkzs.jhun.edu.cn。

  第三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主要面向普通高考生(涵盖统考录取学生、艺术体育类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学生及定向对口援疆计划学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以及足球运动专业单招学生。

  第四条:在招生工作中,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择优录取的招生政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及监督,特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审议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过程及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六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我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该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第七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及公正性,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在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综合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条预留计划

  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会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这些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质量至上的原则,主要投向那些对我校报考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一条计划公布

  学校在得到湖北省教育厅的批准后,会按照要求将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报送给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简称省级招办),并通过这些官方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章入学考核

  第十二条统一考试

  报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不含运动训练和足球运动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统(联)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省级专业统(联)考。

  第十四条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第十五条运动训练与足球运动专业测试

  报考运动训练和足球运动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分数线。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调阅考生档案方面,学校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对于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学校将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微调方案和调整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对考生的加分进行认定。

  第十九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学校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当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尽量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成绩高的考生,学校将给予优先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尝试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后仍有空余计划的省份,学校将根据各省要求参与征集志愿或调整计划至其他省份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于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校将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在河南省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也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二条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在录取时,同样需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此外,考生还需达到规定的身高标准,并满足相关考试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录取标准

  对于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学校将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依据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同时,考生必须满足规定的身高标准。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录取艺术类专业时,学校将根据文科、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进行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则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

  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足球运动专业)在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投档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运动训练、足球运动专业招生方式

  运动训练、足球运动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学校将根据自身确定的录取标准进行录取,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具体录取标准将按照当年运动训练、足球运动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语及计算机类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报考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的考生同样要求;而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联合培养“2+2”项目)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则不得低于100分。

  第二十八条语种限制及课程选择

  外语类专业仅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考生。其他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入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学校还提供大学日语、大学德语和大学法语、大学西班牙语等语种课程供学生选择。需注意的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联合培养“2+2”项目)等专业有大量英语组织教学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时谨慎考虑。

  第二十九条各专业体检标准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需遵循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的相关通知。同时,结合我校各专业的培养需求,特定专业考生需达到相应的身高标准,如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学(师范)、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以及护理学等专业。

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三十条专业录取限制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联合培养“2+2”项目)等专业,仅在明确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联合培养“2+2”项目)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而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之间可互转,但同样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第三十一条收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学生入学后,需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费将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按学年收取学费,对于第四学年出国留学的学生,学费将不重复收取。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除学费外,还需缴纳《江汉大学收费目录清单》中公示的相关培训费。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联合培养“2+2”项目)专业的学生,除学费外还需缴纳由外方收取的课程培训费,第三、第四学年出国留学的学生同样无需重复缴纳学费。

  第三十二条奖学金与助学金制度

  江汉大学制定了全面的奖学金体系,包括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以表彰学业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市)政府奖学金等,由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也为优秀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激励。

  第三十三条助学贷款与国家助学金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江汉大学提供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渠道,学生在入学前需在生源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勤工俭学机会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积极推荐和安排他们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这些活动不仅有助于学生克服生活困难,还能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能力,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础。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入学资格复查与专业复测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艺术、体育等专业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还将开展专项测试。若发现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六条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并成绩合格后,江汉大学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校还将授予江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七条招生信息发布与咨询

  学校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网和本科招生网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同时,学校还设有招生咨询电话和微信公众号,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相关问题。

  第三十八条招生工作规范

  学校严禁委托或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第三十九条章程生效与解释

  本招生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当湖北高考的尘埃落定,江汉大学大学招生章程将为你指引新方向。学校结合湖北考生特点,在章程中特别设置了专业适配指南,帮你快速找到兴趣与能力的契合点。抓住这个机会,与江汉大学大学携手,开启充实又精彩的大学时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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