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11
长春师范学院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于学费较高,我校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老师、白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86168367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学校网址:http://www.cncn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cnc.org/
E-mail:ccsf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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