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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05-31


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渐的完善,中央提出了在21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法治化国家,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本行业专业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像广大在职人员招收法律硕士,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法律硕士专业设置
1、 民商法学专业: 宪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侦查与鉴定、诉讼法、婚姻家庭法学、法律与经济研究方向
2、 经济法学专业: 公司法与企业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经济法理论、竞争法学研究方向


二、法律硕士课程模块
模块一:法理学、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与侵权法论、刑法、公司法论与企业法、证券法、金融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竞争法、经济法理论。
模块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合 同 法:合同订立、合同分类、合同效力、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房地产法:房地产权属制度、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涉外房地产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税费制度;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财 税 法:总则、商品及劳务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及目的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救济法;
婚姻法与继承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条件、离婚的条件及离婚的法律后果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模块三:专题热门讲座(每年根据最新热点话题订立题目,见附表)


三、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受教育背景,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在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可放宽);

3、公、检、法、司及律师、法律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并出具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流程
1、填写《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照片3张;
二寸照片4张,单位介绍信;

3、经中国政法大学资格审查后,公布录取查询信息;

4、交报名费。

五、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学习成绩证明)。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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