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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1-26


上饶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已公布。详情如下:
动画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二、计分原则:素描(100分)+色彩(100分)=200分 三、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
1.考试目的:素描是学习造型美术的基础。通过素描写生或默写测试,检测考生对所绘物体形体比例、空间结构以及明暗关系等造型等元素的理解和表现力。
2.考试内容: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造型精确,构图完整,刻画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较好的空间感、体积感、质感和生动性。
80—89分 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空间感、体积感、质感。
70—79分 造型较准确,绘画方法正确,刻画欠充分,空间感、体积感略显不足。
60—69分 造型欠准,但作画方法基本正确,无空间感、体积感。
59分以下 造型不准,构图差,素描关系混乱、过于简单潦草。 (二)色彩
1.考试目的:色彩是美术专业基础科目之一。本科着重考查考生用水粉或水彩塑造物体的能力,以及协调搭配色彩的能力。
2.考试内容:静物(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共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色调关系协调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能熟练运用色彩塑造物体。
80—89分 色调关系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刻画较充分。
70—79分 色彩关系协调,关系较明确,塑造刻画稍欠。
60—69分 色彩不够协调,关系不明确,塑造能力稍差。
59分以下 作画与观察方法错误,色彩不协调,缺乏塑造能力。
美术学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二、计分原则:素描(100分)+色彩(100分)=200分 三、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
1.考试目的:素描是学习造型美术的基础。通过素描写生或默写测试,检测考生对所绘物体形体比例、空间结构以及明暗关系等造型等元素的理解和表现力。
2.考试内容: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造型精确,构图完整,刻画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较好的空间感、体积感、质感和生动性。
80—89分 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空间感、体积感、质感。
70—79分 造型较准确,绘画方法正确,刻画欠充分,空间感、体积感略显不足。
60—69分 造型欠准,但作画方法基本正确,无空间感、体积感。
59分以下 造型不准,构图差,素描关系混乱、过于简单潦草。 (二)色彩
1.考试目的:色彩是美术专业基础科目之一。本科着重考查考生用水粉或水彩塑造物体的能力,以及协调搭配色彩的能力。
2.考试内容:静物(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共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色调关系协调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能熟练运用色彩塑造物体。
80—89分 色调关系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刻画较充分。
70—79分 色彩关系协调,关系较明确,塑造刻画稍欠。
60—69分 色彩不够协调,关系不明确,塑造能力稍差。
59分以下 作画与观察方法错误,色彩不协调,缺乏塑造能力。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二、计分原则:素描(100分)+色彩(100分)=200分 三、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
1.考试目的:素描是学习造型美术的基础。通过素描写生或默写测试,检测考生对所绘物体形体比例、空间结构以及明暗关系等造型等元素的理解和表现力。
2.考试内容: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造型精确,构图完整,刻画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较好的空间感、体积感、质感和生动性。
80—89分 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空间感、体积感、质感。
70—79分 造型较准确,绘画方法正确,刻画欠充分,空间感、体积感略显不足。
60—69分 造型欠准,但作画方法基本正确,无空间感、体积感。
59分以下 造型不准,构图差,素描关系混乱、过于简单潦草。 (二)色彩
1.考试目的:色彩是美术专业基础科目之一。本科着重考查考生用水粉或水彩塑造物体的能力,以及协调搭配色彩的能力。
2.考试内容:静物(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共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色调关系协调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能熟练运用色彩塑造物体。
80—89分 色调关系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刻画较充分。
70—79分 色彩关系协调,关系较明确,塑造刻画稍欠。
60—69分 色彩不够协调,关系不明确,塑造能力稍差。
59分以下 作画与观察方法错误,色彩不协调,缺乏塑造能力。
环境设计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二、计分原则:素描(100分)+色彩(100分)=200分 三、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
1.考试目的:素描是学习造型美术的基础。通过素描写生或默写测试,检测考生对所绘物体形体比例、空间结构以及明暗关系等造型等元素的理解和表现力。
2.考试内容: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造型精确,构图完整,刻画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较好的空间感、体积感、质感和生动性。
80—89分 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充分,素描关系正确,画面有空间感、体积感、质感。
70—79分 造型较准确,绘画方法正确,刻画欠充分,空间感、体积感略显不足。
60—69分 造型欠准,但作画方法基本正确,无空间感、体积感。
59分以下 造型不准,构图差,素描关系混乱、过于简单潦草。
(二)色彩
1.考试目的:色彩是美术专业基础科目之一。本科着重考查考生用水粉或水彩塑造物体的能力,以及协调搭配色彩的能力。
2.考试内容:静物(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共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色调关系协调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能熟练运用色彩塑造物体。
80—89分 色调关系统一,冷暖关系明确,笔触生动,刻画较充分。
70—79分 色彩关系协调,关系较明确,塑造刻画稍欠。
60—69分 色彩不够协调,关系不明确,塑造能力稍差。
59分以下 作画与观察方法错误,色彩不协调,缺乏塑造能力。
书法学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书法临帖、书法创作 二、计分原则:书法临帖(100分)+书法创作(100分)=200分 三、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书法临帖
1、考试目的:临帖是学习书法艺术的必要手段,通过临摹古人经典法帖范本,检测考生对所选临碑帖范本字形、笔法、气韵的理解和表现,进而考察临习者对书法笔墨线条的控制力。
2、考试内容:学校提供范本复印件,按考试试卷的规格进行临写(纸张尺寸为四尺对开),临帖范围为隶书、魏碑、行书任选一种,临写一件作品,作品满分100分。
3、考试时间:9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字形精确,笔法交待清楚,章法处理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强,能准确生动反映原碑帖气韵神态。
80—89分 字形准确,笔法交待清楚,章法处理比较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较强,能比较准确反映所临碑帖气韵神态。
70—79分 字形比较准确,笔法相对正确,章法处理比较得当,具备一定的笔墨表现力,但对所临碑帖气韵神态把握相对较差。
60—69分 字形与所临碑帖有偏差,章法处理不够妥当,笔墨表现力较差,但是笔法相对正确。
59分以下 字形与所临碑帖相差太大,章法安排不合理,笔法交待不清楚。 (二)书法创作
1、考试目的:书法创作是考察学书者对书法总体掌握情况,包括字体选择、字形结构、空间处理、章法行气以及气韵神采等方面,是有效检验考生对书法艺术的感悟力和创造能力的重要手段。
2.考试内容:学校提供创作内容,使用行书或隶书字体,按考试试卷的规格创作一件作品(纸张尺寸为四尺对开)。
3.考试时间:9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 字形有源,笔法交待清楚,章法处理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强,作品气韵生动,作品富有感染力,具备一定的创造力。
80—89分 字形有源,笔法交待比较清楚,章法处理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较强,作品整体感较好,有一定创作能力。
70—79分 字形结构相对合理,笔法交待比较清楚,章法处理得当,对笔墨线条具备一定的控制力。
60—69分 作品整体章法处理不够妥当,笔墨表现力较差,但是字形结构相对合理。
59分以下 字形结构不合理,章法处理不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较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语言艺术表达、普通话水平,语言感染力,身高形象气质,声音条件及传媒综合素养。我校将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的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形体与气质、指定新闻稿件、即兴评述、才艺展示 三、计分原则:形体与气质(20%)+指定新闻稿件(30%)+即兴评述(40%)+才艺展示(10%) 四、考试目的、科目及要求:
(一)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此类专业,并在这方面具有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专业培养。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形体与气质:目测,考察考生的身高,身材,身体比例,容貌、气质等。
指定新闻稿件:为现场抽题,略加准备后进行诵读。要求诵读流利,字正腔圆。
即兴评述:为现场抽题,略加准备后进行评论,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要求语言流利,逻辑清晰,有一定的深度及广度。
才艺展示:以清唱为主,清唱曲目考生自行准备。也可展示其他才艺,要求要向考官展示出自身的艺术素养。 考试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
(一)形体与气质
考试内容:考官目测
考试形式:无
评分细则:
16—20分:女生身高165cm以上,男生身高175cm以上,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身材匀称,体态健美,上镜形象好;
整体精神面貌,大方,有很强的亲和力。
11—15分:女生身高160—164cm,男生身高172—174cm,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身材较匀称,体态较健美,上镜形象较好;
整体精神面貌状态好,外在气质较好,较有亲和力。
6—10分:女生身高158—159cm,男生身高170—171cm,上镜形象较好,整体精神面貌较好,较紧张,外在气质较好。
5分以下:女生身高155—157cm,男生身高165—169cm,上镜效果一般,整体精神面貌一般,缺乏亲和力。 (二) 指定新闻稿件
考试内容:时政新闻或民生新闻
考试形式:抽签,准备3-5分钟,在考官面前诵读。
评分细则:
25-30分:语言流利,声音条件好,普通话标准,声音清晰,表情自然,无方言调,能很好的诵读新闻稿件。
18-25分:语言较流利,声音条件较好,普通话较标准,声音较清晰,表情较自然,能较好的诵读新闻稿件。
10-18 分:诵读过程出现结巴等状况,声音条件一般,普通话一般,有方言调,声音条件一般,但能完整的诵读新闻稿件。
10分以下:诵读过程非常不流利,方言调严重,声音条件差,不能完整诵读新闻稿件。 (三) 即兴评述
考试内容:时事热点或社会现象
考试形式:抽签,准备3-5分钟,在考官面前评论。
评分细则:
30—40分:状态积极,交流感强,具有很好的感染力和亲和力;
结构完整,层次清晰;
逻辑思维能力强,表述的观点立场鲜明、正确;
即兴口语表达能力强,能依据所给材料的内容流畅地进行阐述和议论,准确清晰地表达思想观点;
普通话语音规范、标准。
20—29分:状态较积极,有交流感,有一定的亲和力;
结构完整、层次清晰;
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表述的观点立场正确;
即兴口语表达能力好,能依据所给材料的内容较流畅地进行阐述和议论,较清晰地表达思想观点;
普通话语音没有成系统的错误。
10—19分:状态一般、有交流意识,有一定的观点立场,能依据所给材料把内容大致讲清楚,稍有方言语调。
10以下分:状态不积极、没有交流感,没有观点立场,内容表述不清,方言语调较重。 (四) 才艺展示
考试内容:以清唱为主,也可展示其他才艺。
考试形式:考生自行准备。
评分细则:
A清唱评分标准:
8—10分: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声音圆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有处理,乐感好,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音域较宽。
5—8分:嗓音条件较好,声带干净,有音量,吐字较清晰,节拍节奏较稳定、正确,能发挥自身嗓音条件的能力。
5分以下:声音条件一般,节奏不稳定,缺少音量,但能完成乐曲旋律的正确性。
B其他才艺展示评分标准:
根据考生才艺表现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 考试性质: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艺术的审美能力、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艺术创造力和表现力,以及运用文学、艺术、影视等方面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我校将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的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考试科目:串词讲故事、 即兴评述、
计分原则:串词讲故事(60%)+即兴评述(40%)
考试目的、科目及要求:
(一)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此类专业,并在这方面具有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专业培养。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串词讲故事:考生根据随机抽取的一段具体要求,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之后,编一个3分钟之内的故事并讲述出来。此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即兴评述: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为现场抽题,略加准备后进行评论,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要求语言流利,逻辑清晰,有一定的深度及广度。
考试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
(一) 串词讲故事
考试内容:根据所给的关联性的词语串讲一个故事或话题。
考试形式:考试抽签,准备3-5分钟后,在考官面前串讲。时间为3分钟。
评分细则:满分为60分
主题、情节 30分
情境、结构 15分
语言表达 15分 (二)即兴评述
考试内容:时事热点或社会现象
考试形式:抽签,准备3-5分钟,在考官面前评论。
评分细则:
30-40分:状态积极,交流感强,逻辑、层次清晰,思维及基本舆论导向正确,结构完整,立场鲜明,口语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规范,能流畅的进行评论,且具有一定的深度及广度。
20-29分:状态较积极,交流较感强,逻辑、层次较清晰,思维及基本舆论导向正确,结构较完整,口语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较规范,能较流畅的进行评论,且具有的深度及广度。
10-19分:状态、交流感一般,思维及基本舆论导向正确,有方言调,能够进行基本的评论。
10分以下:毫无状态及交流感,思想及基本舆论导向错误,方言调严重,不能进行基本评论。
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基本功、成品舞表演
计分原则:专业考试成绩(70%)+基本功(30%)
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目的:选拔热爱舞蹈、热爱舞蹈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外形条件和舞蹈素质的考生接受专业培养。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基本功测试
(1)腰腿的软开度:开度、横叉、竖叉、双脚站立下腰、站立或卧地搬前、旁、后腿。测试考生腰腿的软开度,动作的协调美感,舞姿的控制能力,弹跳能力及技巧的规范性和完成程度。
(2)技 巧:舞姿的跳跃、单腿转、平转、翻身、翻前桥、后桥等。
2、成品舞表演 三、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四、考试评分标准:
1、基本功测试30分
27—30分:下腰双手抓脚,横、竖叉规范标准,站立搬前、旁腿160—180度,站立或卧地搬后腿160—180度。
24—26.9分:下腰手指触脚,横、竖叉规范标准或横叉160度,站立搬前、旁腿160—180度,卧地搬后腿150度。
21—23.9分:下腰手指离脚40—50公分,竖叉规范标准,横叉150度,卧地搬前、旁腿150度。
18—20.9分:扶下后腰,竖叉规范标准,卧地搬前、旁腿140度。
17分以下:扶下后腰,竖叉150度,卧地搬前、旁腿130度。
2、成品舞表演70分
60—70分:作品难度较大,较好地把握舞蹈风格、韵律、舞姿优美,动作规范流畅,完成技巧好。
50—59.9分:动作协调,舞感好,能表现一定的舞蹈风格,完成一般动作技巧。
40—49.9分:熟练地完成舞蹈动作,但舞姿一般。
30—39.9分:完成舞蹈动作,舞姿一般,风格韵律表现不足。
30分以下:动作不协调,完成动作较差。
音乐学专业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1、视唱 2、声乐(或器乐)
计分原则:专业考试(70%)+ 视唱(30%)
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视唱考试为报考音乐学考生必考科目,是通过音乐视唱能力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潜质和条件。力求公平、公正、科学地选拔音乐人才。
(二)视唱内容与范围
1、2/4、3/4、4/4拍;

2、常用节奏为主,局部可涉及复杂节奏;

3、音域a-g2;

4、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减五度;

5、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三)考试形式及评分:视唱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30分。
25—30,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

20—24.9,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较好;

15—19.9,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音乐表现一般;

10—14.9,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音乐表现较差;

0—9.9, 音准、节奏不正确;
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记分。 二、《声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声乐是音乐学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必考科目,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能力等。
(二)考试范围及内容:考试演唱歌曲一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中外不限)。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三)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四)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3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3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30%: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原文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10%: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简章规定标准,端庄大方。
(五)成绩评定:满分为70分,具体分值如下:
60-70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娴熟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
50-59.9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较高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
40-49.9分:作品难度较大,声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30-39.9分:作品难度一般,声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完整。
30分以下:作品难度小,声音条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差。 三、《器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器乐在音乐专业中占有重要位置,为报考音乐学专业器乐方向的考生的必考科目,把器乐列为主考项目在于发现、选拔具有器乐特长、有一定演奏水平及学习能力的考生。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1)乐器种类:中西乐队中常规的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钢琴、手风琴,考生不能选考两件同族乐器。
(2)演奏乐曲一首,演奏曲目应是中外器乐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或协奏曲目。
(三)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一律不带伴奏。
(四)评分标准: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5)主考项目满分为70分。
根据作品程度、技巧难度、音准节奏、演奏方法、演绎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分为五个档次:
60-70分:演奏的曲目难度大,演奏方法正确,能自如地掌握好较高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富有感染力。
50-59.9分:演奏的曲目难度较大,演奏方法正确,能较好地掌握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富有一定感染力。
40-49.9分:演奏的曲目难度一般,演奏方法正确,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尚好,作品演绎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表现力。
30-39.9分:演奏的曲目难度一般,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基本能运用一定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流畅。
30分以下:曲目简单,演奏方法不正确,音准、节奏差,不能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表演(影视戏剧)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观察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注意力、判断与思考力、适应力和形象感、节奏感、幽默感、信念与真实感以及体裁感、整体感、审美感等);
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
并有一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
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影视戏剧表演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艺术类学生。 二、考试项目:
1.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小说、戏剧影视独白均可,3分钟以内;
);

2.表演(命题小品);

3.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4.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任选其一)。 三、 评分标准及要求:(满分300分)。
1、朗诵(100分)要求: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
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

2、表演(命题小品)(100分)要求:小品想象丰富,人物形象鲜明、准确,有较强的真实感,行动积极符合逻辑,形体松弛自如。
3、声乐(50分)要求: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音准节奏准确、乐感好;
4、形体(50分)要求: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
四、专业成绩排名方法: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朗诵、小品、声乐、舞蹈四项成绩相加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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