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高考网 > 艺考信息 > 录取原则 > 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网站地图

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5-20


钦州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3.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4.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或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比例投档。

5.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也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6.有明显身体缺陷不宜当教师的,一般不录入师范类专业;
有生理、身体缺陷不宜从事表演、播音主持工作的,一般不录入音乐学、音乐表演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报考声乐、舞蹈、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笛子)科目的考生。

8.音乐学(舞台主持与表演)专业招收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

9.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10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相关推荐: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在征集志愿阶段,还有可能被最初填报的院校录取吗?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截止日期”以什么为准?逾期如何处理?
  •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考试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考试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