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4-10-18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吉林省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承认吉林省及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招收我院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音乐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辽宁省:承认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均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河北省:承认该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低分优录取;
④内蒙古自治区:承认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⑤浙江省:承认该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根据该省确定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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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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