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美术学院)
1.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于2012年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上查询,成绩合格者可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
2.报考我校的考生,在专业、文化都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以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3.录取时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
录取办法(动漫学院)
1.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于2012年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上查询,成绩合格者可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
2.报考我校的考生,在专业、文化都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以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3.录取时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不受单科成绩限制。
录取原则(音乐学院)
(一)非浙江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志愿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浙江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教育专业:对取得我校艺术教育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志愿以浙江省相关专业统考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未取得我校艺术教育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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