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11
重庆文理学院
2013年
艺术类
专业录取原则
录 取 规 则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pide;专业满分)×100 + 30%(文化分&pide;文化满分)×100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 = 文化分数 + 专业分数)。
联系方式
校 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招生咨询电话:023-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招生信息网: http://zb.cqwu.net。学校网址: http://www.cqwu.net
相关推荐: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2013年重庆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
美术高考最新政策
考试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