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10
长江师范学院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合格证发放比例:1:4
学校校址:重庆市涪陵区 学校网址:www.yznu.cn 招生电话:023--7279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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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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