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录取原则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音乐学(大类招生,含有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江西、河南、湖南等3个省份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3.舞蹈学(师范)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包括江西、河南、湖南等3个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4.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8060、22868053、22868055(传真)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08
相关推荐: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在征集志愿阶段,还有可能被最初填报的院校录取吗?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学信网学籍信息一般何时可查?查不到该如何联系学校?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前置学历”审核不通过怎么办?考生速看!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学费可以分学年缴纳?缴费渠道是什么?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截止日期”以什么为准?逾期如何处理?
- 2026年武汉工程大学成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报名及考试工作通知
- 2026年湖北普通高考报名政策问答
- 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录取后,所获学历能否作为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依据?
- 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艺术类专业,专业加试成绩如何与文化分合并计算录取?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考文凭,在求职和晋升中的实际认可度如何?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