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
湖北专升本网获悉,根据
2015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通知,2015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如下: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9号),建立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招生院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
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
或有1至3门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1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为保证录取质量,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50%。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退役士兵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不低于报考总人数30%的比例单独录取。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等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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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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