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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大学艺术类分省招生计划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7-16


山西大学2013年艺术类分省招生计划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类型

计划数

河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5

舞蹈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5

山西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103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8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8

舞蹈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74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50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32

雕塑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16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45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24

内蒙古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6

辽宁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6

江苏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6

浙江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6

福建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5

山东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6

河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5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5

湖北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6

湖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5

舞蹈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非定向

3

  二、录取规则

  音乐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录取原则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然后在未被录取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比例为1:1.2。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并择优录取。

  音乐和舞蹈类专业外省录取原则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达省统考合格线,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在外省招生的专业有:声乐、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唢呐、笙。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2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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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术类专业外省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达省统考合格线,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为: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

  我校对舞蹈类专业的男女考生比例有一定规定,其中舞蹈编导专业男生不少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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