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宁波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宁波大学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北区,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也是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政府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学校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众多海内外“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给予了大量帮助和广泛支持。
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68名,各类研究生5652名,成人教育学生18365名;
教职工2522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543名,正高职称人员342名,副高职称人员737名,博士学位人员737名;
中国两院共享院士5名、加拿大两院院士1名,国务院水产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国家千人计划4名,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者4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人才1名,长江学者1名、国家杰青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4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14名、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3名,国家、省级突出贡献专家9名,省特级专家1名、省千人计划5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2名。
现有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建有2个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2个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省属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个省重点学科。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工程硕士领域),75个本科专业。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具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面向全国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学校正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和“兼容并包、自强不息、务实创新、与时偕行”的宁大精神,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一、报考形式和条件
我校专业考试均采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二、设计学类和美术学专业报考说明
(一)招生专业类/专业及初定总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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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21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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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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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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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数字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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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 |
备注: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要填报设计学类,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志愿+考核”的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
(二)招生省份和各省初定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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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30 |
5 |
5 |
山西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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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2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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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25 |
4 |
3 |
山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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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27 |
5 |
4 |
江苏 |
9 |
3 |
3 |
湖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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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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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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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1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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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70 |
25 |
15 |
三、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pide;750×440×50% +文化成绩×50%
四、附则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定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
(三)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传真:0574—876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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