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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伊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5-17


伊西安外事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伊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第七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志愿优先,分数排序。即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院组织艺术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执行校考成绩,没有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统考)成绩。

第九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条 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和录取;

第十一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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