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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5-15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的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依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

我院音乐学专业仅在河北省投放招生计划,按照河北省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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