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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杭州师范大学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5-13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杭州师范大学音乐设计制作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视唱成绩10%+听音记谱成绩10%+歌曲旋律写作成绩20%+乐器演奏成绩10%+歌曲、戏曲演唱或自弹自唱成绩10%+音乐常识问答成绩10%。

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

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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