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3-19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1)艺术设计类专业,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学、国际标准舞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排序分数相同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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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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