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华侨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05-17
华侨大学艺术类专业2012年
录取规则
1.2012年华侨大学美术类录取办法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分科类、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录取时同时参考数学单科成绩。
2.2012年华侨大学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录取办法
辽宁省、山西省、河北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专业满分的70%(含)以上者,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学、舞蹈学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具体办法:(折算成百分制)
(1)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满分的80%(含)以上者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pide;高考文化成绩满分×2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pide;专业成绩满分×80。
(2)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满分的80%者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pide;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pide;专业成绩满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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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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