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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25


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录取原则
1.广告学专业(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和音乐学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录取时实行志愿清原则。


联系
1.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招生咨询电话:0531-88596191;
81793555;
81793666;
88525423。
2.艺术类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均由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发布。
3.艺术类招生考试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1-8859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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