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农业大学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江西农业大学
2013年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不组织统考的省份除外),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2、录取原则:
(1)江西省:达到江西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凡参加我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所计算的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分省排序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30045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13214(兼传真)、83867084
网 址:zhaojiu.jxau.edu.cn E-mail:jxndzsb@126.com
微 博:http://weibo.com/20767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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