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
北京交通大学
2013年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
1.在综合考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的基础上,根据我校测试的专业成绩,结合学生艺术团建设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给予其2013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并签订《北京交通大学招收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
2.取得我校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需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的要求参加并通过本省的艺术特长统一测试,通过项目应与在我校报考项目一致(请确认本省是否组织统一测试,如果没有组织则不需要参加)。
3.我校所有特长生均需经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及省招办的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我校认定协议书正式生效。
4.取得我校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根据协议内容在录取时给予适当优惠:原则上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本科统招计划数按照100%比例形成的投档测算线下20分以内且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少数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且特长项目是我校学生艺术团急需项目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可优惠至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本科统招计划数按照100%比例形成的投档测算线下40分以内且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个别符合我校学生艺术团特别急需项目且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幅度可放宽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后,给予录取。
咨询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乘车路线:西直门地铁站换乘16路、26路公共汽车到大柳树南站下车,从学校西门进入校区至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活动服务中心
网 址:http://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010-5168429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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