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五邑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社会舞蹈教育)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03-17
五邑大学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社会舞蹈教育)
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艺术设计(社会舞蹈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符合条件者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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