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40301)专科专业转入
工程造价(专业代码440501)专科专业课程顶替表
湖北自考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停考专业课程顶替表是考生了解停考政策的重要依据。该表详细列出了停考专业代码、课程顶替规则及过渡安排,帮助考生顺利完成学业衔接。通过查询湖北自考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停考专业课程顶替表,考生可清晰掌握新旧课程的对应关系,合理调整学习计划,确保毕业进度不受影响。
停考专业(540301)课程及代码 | 转入专业(440501)课程及代码 |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
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
4 | 02389 | 建筑材料 | 2 | 08452 08453 | 土木工程材料 土木工程材料(实践) | 4 1 | ||
02390 | 建筑材料(实践) | 1 | ||||||
5 | 02400 | 建筑施工(一) | 6 | 13186 | 建筑施工 | 6 | ||
02401 | 建筑施工(一)(实践) | 1 | 13187 | 建筑施工(实践) | 1 | |||
6 | 00170 |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 4 | 03940 | 工程造价原理与编制 | 6 | ||
7 | 02658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 3 | 03941 |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 5 | ||
8 | 04617 | 房屋建筑构造与识图 | 5 | 06958 | 建筑工程识图与构造 | 5 | ||
9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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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729 03826 02396 02397 02394 02395 | 大学语文 建筑力学基础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实践) 房屋建筑学 房屋建筑学(实践) | 4 3 6 1 3 1 | 00022 13652 01558 13236 06961 09415 09416 | 高等数学(工专) 工程造价实用软件 工程测量技术设计 BIM技术及应用 工程财务 工程计量与计价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践) | 7 2 6 4 4 5 2 |
实践课程实践课程 | 已合格课程组学分需大于或等于未合格课程组学分 |
其他同层次已合格理论课程 |
说明:1.注册原专业的考生符合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也可完成课程顶替后,选择按新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申请毕业。
2.原专业计划中课程未安排考试的,可按课程顶替表中选择新专业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考试。
3.原专业计划中推荐选考课可从同层次课程中,或新计划对接课程组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
4.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湖北自考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停考专业课程顶替表为考生提供了明确的过渡指导。建议考生仔细核对停考专业代码及课程顶替细则,及时调整学习安排。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参考官方文件或咨询主考院校,确保顺利完成学业目标。
1.自学考试属国民教育系列,采取免试入学政策,国家承认学历。
2.毕业学生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可以考研,出国留学,评职称等,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学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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