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网站备案实名:湖北自考网 为考生提供湖北自考信息服务,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网站首页 自考专业 自考培训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网上报名 考生平台
专题:
自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免费领视频课程 模拟考试 教材大纲 免考办理 转考办理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英语培训 学位申请 专升本 成人高考
湖北自考在线 湖北学位英语培训班 湖北成人高考报名 湖北网络教育报名
湖北自考主考院校 > 武汉大学自考 > 武汉大学自考答疑 > 武汉大学自考答疑: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网站地图

武汉大学自考答疑: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1-30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

  答: (1)提出申请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依法提出申请的权利,如申请许可证、申请抚恤金、补助金等。

  (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权依法参与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行政政策、行政计划的制定,如听证会、论证会等。

  (3)听证的权利。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方权益的行政行为之前,必须保障行政相对方有听证的权利、应当告知行政相对方有关的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给予行政相对方以充分的辩论的机会,查清事实,从而作出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

  (4)了解情况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权依法了解有关的行政信息,包括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制度、规则、标准、程序,与行政相对方有关的档案材料等。

  (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行政相对方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当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行政相对方有请求行政赔偿的权利。

相关推荐:

  • 2024年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大纲
  • 2024年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大纲汇总
  •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湖北自考微信公众号

    湖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