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网站备案实名:湖北自考网 为考生提供湖北自考信息服务,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网站首页 自考专业 自考培训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网上报名 考生平台
专题:
自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免费领视频课程 模拟考试 教材大纲 免考办理 转考办理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英语培训 学位申请 专升本 成人高考
湖北自考在线 湖北学位英语培训班 湖北成人高考报名 湖北网络教育报名
湖北自考主考院校 > 江汉大学自考 > 江汉大学自考自考政策 > 江汉大学自考考生考试违规如何处理网站地图

江汉大学自考考生考试违规如何处理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4-27

江汉大学



自考考生考试违规处理:

自考生在考试中会通常会出现五种违规现像,依据情节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




第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

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类违规:自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

其他作弊行为。




第三类违规:自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

、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

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

、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

其他作弊行为。




第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相关推荐:

  • 2024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升本考试公共课考场安排表
  • 2024年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提醒
  •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自考最新文章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湖北自考微信公众号

    湖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