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湖北自考的学分唬人就是免考的意思,那湖北自学考试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学分互认?
一、自考学分互认是什么意思?
学分互认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免考,此课程考试可用其他课程代替,达到了相应学分算是过了,不需要再补考。就比如很典型的:自考英语(二),由于该课程考试是很多自考专业的选考课,学分高达14分,但是很多人觉得这考试太难,不想考,那么就可以考其他课程来代替自考英语(二),我们在选考代替课程中,学分加起来要大于等于14分及以上,所以自考英语(二)需用其他三门课(的学分)来代替,反正不能比英语二的学分少。
二、湖北自考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学分互认?
自考学分互认只面向自考助学班考生,即大专院校在校生且所在学校与开设了自考的大学院校有合作的情况下,此类学生才可报考学分互认,否则即使是在校大专生也不可报考,只能与社会考生一样报考自考过程性考核。
一般需要在校大专的课程与自考本科的课程名称相同的情况下,该门课程才有学分认定。学分互认多数为公共基础课和选考课。
自考学分互认课程成绩由考生在原学习学校阶段取得的相应的课程考试成绩和自学考试统考成绩两个部分组成,两个部分成绩分别占40%和60%。
考生参加助学点组织的考试,比如助学点考试成绩90分*40%=36+统考成绩45分*60%=27分=总分63分。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自考生都可以做自考学分认定,只有满足条件的同学才可以申请,而其本质上来讲就跟湖北自学考试中的免考差不多,具体的同学们可以关注当年的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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