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网站备案实名:湖北自考网 为考生提供湖北自考信息服务,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网站首页 自考专业 自考培训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网上报名 考生平台
专题:
自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自考单科网课 模拟考试 教材大纲 免考办理 转考办理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英语培训 学位申请 专升本 成人高考 中专
湖北自考在线 湖北学位英语培训班 湖北成人高考报名 湖北自考视频免费领取
当前位置:湖北自考网 > 2017年湖北自考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通知

2017年湖北自考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通知

湖北自考网 来源: 时间:2017-03-21 09:06:00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湖北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各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各助学机构: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自学考试专业管理有关要求,为促进湖北省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湖北省自学考试专业管理,解决专业停考或考试计划调整后考生继续完成自学考试学业获得相关学历的迫切需要,切实保障考生权益,经广泛征求主考学校意见,特制订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质等效、公平公正、服务考生。

二、适用范围

已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以下相关专业、并已取得部分课程合格成

绩的在籍考生:

(一)已停考的专业;

(二)调整专业计划的专业;

(三)变更开考类型的专业。

三、工作规则

(一)已公布停考的专业,设置两年过渡期。过渡期第一年,停止注册新生,停止其他专业考生转入停考专业,继续安排停考专业课程考试;过渡期第二年,停止安排该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实践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继续安排,继续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过渡期满,不再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已注册未毕业的考生可根据本办法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

(二)调整了专业计划的专业,上半年发布的新专业计划下一年度启用;下半年发布的新专业计划延后一年启用;旧专业计划在新专业计划启用时不再执行,不再安排旧专业计划的课程考试。

(三)变更了开考类型的专业,未调整专业计划的专业如变更了开考类型,课程考试安排正常编排;变更了开考类型的同时调整了专业计划的,均向新专业计划过渡,不再安排旧专业计划的课程考试。

四、过渡办法

(一)停考专业

1.专业公布停考后,在籍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中除公共政治课以外学分不足21学分,考籍所在地应及时指导考生变更报考专业。

2.仍继续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在过渡期第一年内,可以继续报考本专业课程考试,符合毕业标准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

3.在过渡期第二年,停止安排停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

(1)2016年前没有进行课程体系改革的专业,未取得合格成绩课程学分低于21学分的考生,可以选择继续报考同层次现行开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不重复的其他统考课程,符合毕业总学分要求、毕业考核合格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合格成绩课程学分高于21学分的考生,应及时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报考。

(2)2016年前已完成课程体系改革的停考专业,在过渡期第二年,若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专业核心课学分达到28学分,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以选择报考同层次现行开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不重复的其他统考课程,达到毕业总学分要求、毕业考核合格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专业核心课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未达到28学分的,应及时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报考。

4.预计在两年过渡期内无法毕业的考生,也应及时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报考。过渡期满后,本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均须转入现行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5.转入其他专业的考生,已考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的成绩有效:

(1)考生必须取得公共基础课(公共课)合格成绩,同时取得转入专业不低于28学分的专业核心课(专业课)学分,本科层次的学位课成绩合格,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毕业考核合格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

(2)凡转入其他专业的考生,均应参加转入专业的毕业考核。

(二)调整专业计划的专业

新专业计划启用后,旧专业计划不再执行,考生应报考新专业计划的课程。原已考旧专业计划的课程,在新专业计划中没有的,按照课程同类型实行学分顶替:

1.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为公共课的学分顶替新专业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学分;

2.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为专业课的先按课程学分顶替选考课学分,顶替后仍有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专业课,可按课程学分顶替新专业计划专业核心课的学分,顶替后继续报考新专业计划的课程,达到毕业标准办理毕业证书。

3.已取得了原专业计划中毕业考核合格成绩的不再参加调整专业计划后的毕业考核。

(三)变更开考类型的专业

1.现由面向社会开考、行业(部门)委托开考变更为面向学校开考的专业,原开考类型专业不再注册新生,由面向学校开考的首批主考学校向该类专业在籍考生做好继续报考的宣传和衔接工作,并提出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备案。

2.由面向学校开考、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变更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原开考类型专业不再注册新生。在籍考生所在主考学校、助学机构应指导在籍考生完成继续报考有关事宜;考生自愿由学校助学转为个人自学的,原主考学校、助学机构应负责完成考生助学关系解除和考籍变更。

五、有关要求

(一)已公布纳入课程体系改革的专业,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过渡。

(二)各地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助学机构应积极做好停考专业及新旧专业计划过渡的考生宣传和咨询解释工作,及时通知考生,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有问题应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反馈(027-68880241,027-68880338)。本通知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负责解释。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3月1日

 

2017年自考: 2017年自考试题辅导 2017年自考学习方法汇总 2017年自考政策动态 2017年自考专业汇总

自考助学班 >>>湖北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名校汇集,专业齐全

 

结束
本文标签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限时,免费获取学历提升方案

已帮助10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成功上岸

  • 毛泽东思想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

    培训优势:课时考点精讲+刷题+冲刺,熟练应对考试题型。全程督促学习,安排好学习计划。 毛泽东思想概论...自考培训
  • 英语二

    英语二

    本课程既是一门语言实践课程,也是拓宽知识、了解世界文化的重要素质课程,它以培养学习者的综合语言应用能力为目标,使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有效的交流。 英语二...自考培训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本书包括两个部分:自学考试大纲和基本原理。主要内容有,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的形成及其发展,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社会及其进程,共产主义社会及其进程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考培训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科学性、知识性以及实践性和修养性。它包罗政治、思想、道德、心理本质、学习成才和法律本质等内容,指导和回答大学生在人生、抱负、信念等方面遍及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培训
  • 中国近代史纲要

    中国近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依据中央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编写大纲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设计了十章,集中讲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一直到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160多年的中国近现代历史。 中国近代史纲要...自考培训
微信公众号 考试交流群
湖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湖北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