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核重点
来源: 整编:湖北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6-08-31 09:01:20 【湖北自考网:湖北自学考试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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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核重点
湖北自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湖北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核重点,希望能帮助各位自考生掌握考试要点。
(一)环境与环境问题
识记:①环境的概念;②自然资源的概念;③生态系统的概念;④环境问题的概念。
领会:①环境的法律定义;②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的关系;③环境问题的成因;④环境问题的对策。
简单应用:①运用环境的概念判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对象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识记:①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发展阶段的划分;②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发展阶段的划分。
领会:①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发展阶段的特征;②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发展阶段的特征。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识记: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概念;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
领会: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学科属性;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学习方法。
如果同学们还有其他自考报名等问题可以咨询湖北自考网的客服,或者继续关注学习方法,自考问答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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