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自考学士学位不授予对象
来源: 整编:湖北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6-04-28 11:25:49 【湖北自考网:湖北自学考试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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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更多有关“湖北大学自考学士学位不授予对象”信息请点击湖北大学自考、湖北自考问答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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