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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复习提纲十

湖北自考网 来源: 时间:2008-11-08 16:24:03

  国债是一国中央政府举借的各种债务的总称。

  国债按照偿还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其中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国债。

  执行权不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权。

  预算编制属于预算程序中的基础性程序。

  政府采购的范围是:货物、工程和服务。

  各级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预算的法律责任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按照国家举债的形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国家债券被称为金边债券。

  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认为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需要撤销批准预算决议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依法设立国库,其中中央国库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

  我国目前实践中的政府采购主要有委员会制和财政部门管理制两种。

  财政的基本职能是:组织收入、配置资源、保障公平。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预算法、税收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财务管理法。

  预算关系包括:预算收入关系、预算管理关系、预算支出关系。

  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是: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属于预算支出范围的是:经济建设支出、国家管理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事业发展支出。

  预算编制的原则有:复式预算原则、不列赤字原则、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原则、真实性原则、勤俭节约原则。

  未经批准作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撤销或改变。

  隐瞒预算收入或将预算外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法律责任是:由上一级政府或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由上级机关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政府采购的特点有:采购目的的公开性、采购方式的竞争性、付款方式的直接性、采购范围的广泛性。

  政府采购的原则方式有:公开招标、有限招标、自由购买。

  政府采购的程序是:行政事业单位性财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成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签订合同。

  国债的发行方式有:公开征募、承购包销、公开拍卖。

  预算收入按税种划分,可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与其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相比,只有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才享有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预算执行监督权、预算调整批转权。

  在下列部门中,有权对预算进行法律监督的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

  国债发行是指将国家债券转移到投资者手中的行为,我国国债发行的对象有: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

  我国预算调整的主要法律规定——1、预算调整的情形是,经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导致原批准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使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2、预算调整必须依法进行。中央预算调整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县级以上各级地方预算须经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乡级预算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3、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违反该规定的,由有权部门责令其整改或撤销。4、因上级政府返还或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变化,不是预算调整。5、预算支出应按照预算科目进行。

  我国决算的主要法律规定——1、决算草案应当依法编制,并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决算进行审核。2、除乡级预算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外,其他各级预算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3、各级政府依法处理被批准的决算草案,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经批准的决算,报上级政府备案。4、上级政府认为报送备案的决算违法需撤销的,应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经审议决定撤销的,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经审议决定撤销的,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责成同级政府重新编制决算草案并报批。

  政府采购的特殊作用——1、有助于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2、有助于加强政府支出管理;3、有助于反腐倡廉,维护政府信誉和形象。

  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

  印花税不属于流转税。

  我国税收效益原则的内容是包括税收行政效益和税收经济效益。

  下列关于税法纳税主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税法纳税主体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在本质上是上层建筑。

  税基,又称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从量上限定征税对象。

  现代国家的收入主要来源是税收。

  我国税法上法定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属于地方税。

  所得税首创于英国,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0%。

  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项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所得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其中居民纳税人须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

  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是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我国转让财产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2年9月4日制定,经过两次修正,最近一次修订时间是2001年4月28日。

  发票必须依法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制定的企业印制。

  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税收的特点包括: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普遍性。

  税法的特点包括:税法创制的集中性、税法要素的固定性、税法内容的灵活性、税法种类的多样性。

  税收的基本职能包括:财政职能、调节职能、监督职能。

  税法的作用有:组织财政收入、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促进对外经济往来。

  依照征税对象划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的税收种类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

  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益原则、社会政策原则。

  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有利益说和负担能力说两种,其中测定负担能力的标准通常有所得、财产、消费行为。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是:实质是税收分配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主体一方始终是国家、是一种单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不对等。

  我国享有征税权的机关包括:税务机关、财政部门、海关。

  征税主体享有的税务管理权的具体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管理权、纳税鉴定管理权、纳税申报管理权、帐簿发票管理全。

  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收权力的方式有:允许纳税人自核自缴、对纳税人核实征收、对纳税人查验征收、对纳税人定期定额征收、有关部门代扣代缴。

  我国征税主体的义务包括:保密义务、正确执法义务、依法赔偿义务、解释税法义务。

  根据不同的区分标准,我国纳税人有不同的分类: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单位、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独资企业纳税人合伙企业纳税人和公司纳税人、内自纳税人和涉外企业纳税人。

  税率的基本形式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的形式有: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可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我国纳税地点通常包括:纳税人的所在地、纳税人的营业地、纳税财产所在地、特定纳税行为发生地。

  下列事项属于税务争议:纳税人与纳税机关就应纳税额的计算发生的争议、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务担保上的争议、扣缴义务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纳税扣缴上的争议。

  流转税的特点是:间接税、对物税、比例税。

  须缴纳增值税的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货物。

  我国营业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

  我国现行的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农业税。

  下列收入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个人承包经营所得、利息所得、偶然所得。

  下列属于居民纳税人,须承担无限纳税义务的个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

  下列纳税人权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是:咨询权、知情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免税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以下形式办理纳税申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邮寄、数据电文、其他、委托税务代理人员。

  税务机关享有的法定税收优先权,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欠税行为发生在抵押、质押、留置权成立之前的,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欠税和行政机关罚款、没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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