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按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原则,申请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有关课程。所谓"要求相同"是指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需要掌握的程度相同,即课程所属的学历层次、课程内容、考试方式(考试、考查)、学分数等几项指标均能够等同。
二、免考类型:
1)学历层次相同、相异的对应免考:<¡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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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专业层次 |
报考专业层次 |
免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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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
自考类 |
专 科 |
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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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课和公共基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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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自考类 |
本 科 |
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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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课和公共基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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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科 |
本 科 |
免考名称和要求相同课程的同时,须加试所报专业 相应专科段相同数量的课程 |
2)一门课程的内容作为一个专业或自学考试中数门课程学习的,允许多门课程顶替一门。如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考生可凭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课程顶替大学语文课程。类似的情况还有: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课英语(二 )课程 ,历史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国革命史课程等等。